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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白银市反馈督察情况
时间:2024-12-31 10:12:44 来源:白银市融媒体中心 阅读量:313 作者:

本报讯 (白银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吴晓 高政良 高龙 实习生金渭)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17日,甘肃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白银市开展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形成督察报告,于2024年12月30日向白银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反馈会上,督察组组长杨陇军通报督察情况,白银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延保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刘文玺,白银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政府副市长,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白银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持续推进黄河上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较大,取得了积极成效。

白银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美丽白银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引领创新实践打造“三地一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统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十四五”以来,实施生态修复、坡耕地治理等重点项目12个,累计治理河道194公里,新建淤地坝18座,治理及新修梯田331.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22.3平方公里。2021年以来,祖厉河年均输沙量从4539万吨减少到1261万吨。加强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达到99.3%,2个地级、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建立“一河一图一策”四级应急防控体系,水安全管理保障能力持续提升,黄河白银段水质自2016年以来连续8年保持在Ⅱ类标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白银集团第三冶炼厂、甘肃银光聚银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2023年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较年度目标下降了4微克、2微克。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196.9公里,疏浚河道197.8公里,入选全国首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国家“双碳”战略,平川区成立全省首家县级碳汇交易中心,白银炉技术创新项目、靖煤公司高效气化气项目、东方钛业20万吨钛白粉、银光集团DNT复建、稀土公司1.2万吨稀土金属三期等项目建成投产。建设“陇电入鲁”白银配套新能源项目、“十四五”第二、三批新能源项目及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277.535万千瓦,入选国家第一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扎实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9项问题已完成整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4项问题,4项正在组织自查复核,10项正在有序推进。2023年黄河警示片反馈的3项问题,均在有序推进。第一轮省级督察47项问题,完成整改46项,剩余1项正在推进当中;第二轮省级督察61项问题,完成整改59项,剩余2项正在加快推进。截至2024年11月17日,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已办结或阶段办结78件,其中责令整改5家,立案处罚4家,罚款金额49.924万元,立案侦查1件,约谈11人。

督察指出,白银作为黄河上游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地位重要,但以有色冶炼、化学材料为主导的产业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尾渣、尾矿等环境安全不容乐观,水资源量不足与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叠加,环境治理与保护的任务十分繁重,对标美丽白银、绿色白银建设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个别县区和部门对白银脆弱的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刚性约束认识不深刻,强调自然条件差、历史欠账大、项目资金少等客观因素,抓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主动性不够。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之间联动不够,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工作力度不大。一些干部缺乏主动担当的责任意识和攻坚克难的勇气,解决固体废物违法倾倒、工业废气治理不到位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办法不多,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一些部门监管责任未有效履行,推动工作力度不大、标准不高、成效不明显。节能工作落实不够。

二是统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有不足。水资源管理粗放,违规审批、无证和超量取水问题多发。水资源节约集约水平低,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措施未落实到位,非常规水利用率低。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破坏问题突出,部分矿山未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要求,“双审计”指出白银区金涝池石料厂等6处矿山存在越界开采问题,白银市上报双审计问题已完成整改,但督察发现金涝池石料厂未经审批占地,矿区未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问题整改不彻底。环境基础设施管理缺失,白银市对建筑垃圾管理底数不清、处置利用场所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不到位,违规倾倒问题突出。

三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到位。督察发现,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4项和2023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第5项问题整改中,明长城红水堡遗址内部、南侧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大量堆渣未清理,区域排水不畅,渣堆出现多处冲沟,导致遗址保护范围内积水严重。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白银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迟缓。督察回访发现,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中,景泰县正路工业园区遗留有沙坑7处,深度达10余米,损毁面积约170.6亩,景泰县未对坑内倾倒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属性鉴别,未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治方案。

四是一些生态环境重点领域问题较多。工业废气治理不到位,部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粗放。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企业随意倾倒、不按标准贮存和处置固体废物问题较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力。部分企业尾矿库管理不到位,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未落实。

督察要求,白银市委、市政府要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有效统筹产业转型、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强治沙、治水、治山全要素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美丽白银建设。全面落实黄河生态治理任务,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着力推进深度节水。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有色行业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推动重点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最大限度减少区域二氧化硫排放量。全力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完善领导牵头包抓责任机制,全面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督察强调,白银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和督察报告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6个月内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送省委、省政府,并及时通过省级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向白银市委、市政府移交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要求认真调查,严肃处理,问责情况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李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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