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白银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苏黎明)近日,景泰县综治中心高效化解了一起因拖欠供热费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2021-2022年度,景泰县一条山镇德润小区居民朱某家冬季室温较低,集中供热未达到供热标准。期间,朱某多次找供热公司协商解决供暖问题。供热公司积极配合,通过多次清洗供热管道、增加供热暖气片等措施解决问题,但室温不达标问题始终未彻底解决,朱某也因此未缴纳供热费。2022年10月,朱某报停供热服务,且不愿缴纳基础热费。2024年4月,供热公司将朱某诉至法院,要求朱某缴纳拖欠的2021-2022年度供热费3352元,后两年度基础热费670.4元及违约金350.55元。案件受理后,法院工作人员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晰,适宜调解,征得双方同意后,第一时间对接景泰县综治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景泰县综治中心调解员王永莲接到该案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交流,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分析利害关系,耐心进行释法说理。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己见,朱某表示:“我没有享受到供热温度,坚决不予补缴供热费。”供热公司则表示:“他的房室温较低是由于其位于供热末端,房屋面积较大、门窗防寒不到位等诸多因素共同导致的,我们一直在积极主动帮助朱某解决温度不达标的问题。”
充分了解情况后,调解员王永莲从双方的责任讲到彼此的义务,从用户大冬天因屋子温度低导致的身体不适与不满,讲到供热公司发展经营的不易。一句句家常话,和风细雨般寓法于理,寓理于情,寓情于境,因势利导劝解双方。最终,供热公司与朱某达成和解协议,朱某向供热公司补缴拖欠供热费3352元及基础热费670.4元,供热公司主动放弃对朱某的350.55元违约金追偿权。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为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景泰县综治中心当场向供热公司提出了“对供热管道进行升级改造,尤其是末端用热户的管道改造”的建议。“困扰我家多年的室温不达标问题终于有人管了,当前案件的处理结果我非常满意……”朱某高兴地说。